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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中医药法下月实施 为健康服务提供中国方案


    来源:人民日报海外版发布时间:2017-08-15点击:3743次




    备受关注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,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。这是中国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中医药的重要地位、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,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。

    民间中医有望“转正”、开中医诊所更加方便、中药材质量将得到全程监管、伪中医养生专家将无处遁形……中医药法的实施,不仅将推动中医药产业的快速、健康发展,也将提升中医药的影响力,为全球健康服务提供中国方案。

    ■ 民间中医可持证

    民间中医是中医从业人员中特殊而又不可或缺的群体。他们之中有很多人具备一定的临床技能和经验,为基层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医药服务,但民间中医往往是通过师承、家传等方式培养,现有医师资格考试难以评价其真实水平。

    中医药法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,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。这对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、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、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  据专家介绍,今后成为中医医师主要有两个途径:一是医药院校培养的学生,二是规范师带徒的人员和确有医术专长的人员。

    ■ 中医诊所更好开

    获得合法执业资格的民间中医,大多在诊所执业,而且中医诊所主要是医师坐堂望闻问切、服务简便。因此,中医药法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,改变了一直以来以行政审批方式管理中医诊所的模式。

    为了推动备案落地,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就《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,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。

    据业内人士介绍,在审批制管理下,中医诊所的场地必须长期固定并且符合相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。从审批改为备案,开诊所所需等待的时间将缩短。

    ■ 养生“砖家”要担责

    苗医传人、北大专家、养生保健专家、蒙医传人……近日,冒充多个专家身份、卖各类“神药”的刘洪斌“虚假医疗广告”事件引发关注,凸显出中国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的乱象。标准缺失、服务不规范,给中医药行业的发展拖了后腿。

    对此,中医药法规定,国家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,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。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、标准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。

    专家认为,随着中医药法出台,规范中医养生保健行为将有法可依,针对中医诊所和中医医师非法执业、医疗机构违法炮制中药饮片、违法配制中药制剂、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规定明确的法律责任。

    ■ 药材质量有保证

    为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,中医药法规定:“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、采集、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、标准,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,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”“严格管理农药、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,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、高毒农药”。

    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是中医药法的一大亮点。专家表示,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、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,中医药法对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、采集、贮存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作出明确规定,是非常必要的,将促进中药产业“种好药、产好药、造好药”,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。(记者 刘峣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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